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天津市作为第二批海绵城市国家试点城市之一,已经开始对老旧小区海绵城市改造试点。
目前,天津已经确定中新生态城和解放南路两大试点片区,通过试点建设不断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全市老旧小区改造中推广应用。
目前首批位于解放南路6个小区正在进行,预计将于7月完成改造。小海地、双水道35个以上小区老旧楼区海绵城市改造,现在已经到招标阶段了。预计到2020年,天津市将有20%的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