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规定,“规划用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昨天,市供水节水管理处对我市部分小区进行了执法检查,其中有三家大型小区因未建雨水收集系统被勒令整改。这在我市尚属首次。
昨天,检查人员首先来到河西西堤国际第三区。小区每栋楼都有一根直径约10厘米的管道从楼顶通向埋在地下的蓄水池,这就是小区的雨水收集系统。
据小区物管负责人介绍,小区利用楼栋雨水管收集屋面雨水,利用地面雨水井收集路面和绿化带里的雨水。雨水被收集到地下蓄水池后,由精密过滤设备完成处理,再将水送入小区景观水池。处理后的雨水还可用作小区绿化和清洁用水等。
据统计,小区用地3万多平方米,每年回用雨水量约为1.5万吨,至少可节约70%的用水,业主公摊水费也大为减少。
昨天检查中,包括金马郦城在内,共有三家大型小区因未建雨水收集系统被勒令整改。
在金马郦城小区D区建设现场,建设方表示,当初小区在规划设计审批时,未被告知需配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对此,市供节水管理处处长金勇军表示,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南京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作为开发建设方应该有所了解。
据悉,今年3月1日《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应当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系统”也被纳入其中,违规者最高可处3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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