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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雨水收集系统

      自2015年4月嘉兴市入围国家首批海绵城市16个试点城市以来,经过历时近三年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嘉兴市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已进入尾声,并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5月底,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区116个项目已全部开工,累计开工面积16.24平方公里。其中,已完工项目106个,占项目总数91%;完工面积13.3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82%。近日,在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创新典范项目暨“中国特色海绵样板”评比中,我市府南花园三期海绵化改造项目被评为“小区样板”,南湖大道、环城路海绵化改造项目被评为“道路样板”,范蠡湖实验初中项目被评为“设计样板”,中央公园海绵化改造项目被评为“创新样板”。  
一、主要做法

       结合江南平原河网水乡城市特点,遵循“渗、滞、蓄、净、用、排”六字方针, 探索“六个一”的工作模式,突出“源头”治理和“绿色”治理,努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一)编制一套规划体系。加强规划编制,立足水乡特点,在总规、控规到专项编制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确保项目建设有规可依。已完成《嘉兴市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规划》《嘉兴市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启动编制《嘉兴市绿地系统规划》《嘉兴市城市水系规划》。加强规划管控,出台了《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专门单列了低影响开发控制要求,明确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应当按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未予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

(二)创新一套融资体系。一是按照“边界清、目标明、考核细”的思路确定PPP项目,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选定长水塘及长盐塘水文化生态廊道工程、望吴门广场改造项目、城东再生水厂工程等3个项目采用PPP模式实施,工程总投资约16.39亿元,占示范区总投资三分之一。二是建立了按效付费的绩效考核机制。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比如长水塘及长盐塘水文化生态廊道工程合作期为16年(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三是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出台了《嘉兴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嘉兴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时将中央奖补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下达到项目,同资金使用有效衔接,有力支撑项目建设;探索建立了工程审价提前介入机制,确保项目实施规范;开展了审计调查,加强对海绵城市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探索一套管控体系。一是建立市县两级技术支撑体系。针对试点建设工作,聘请13名本市有丰富经验的相关专业方面的专家,组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咨询专家组,主要负责为海绵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涉及材料检测、施工管理等疑难问题以及有关技术方案评审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为加快面上推广和指导,组建了由92名各领域专家组成的海绵城市建设专家库,将在海绵城市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修订、咨询、论证以及海绵城市建设重大科研课题等方面开展工作。二是探索“六个管”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通过落实制度规范“管”、加强监督检查“管”、采取现代技术“管”、突出关键环节“管”、创新机制方法“管”、发动群众参与“管”等六个方面,加强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全方位管控。三是建立以问题手册为核心的“纠错”体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开展“回头看”,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发现设计、施工等方面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手册,总结分析原因和经验教训。

(四)制定一套技术体系。结合嘉兴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软”课题研究。出台了《嘉兴市低影响开发设施标准图集》、《嘉兴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嘉兴市河道生态建设导则(试行)》等技术规范,完成《嘉兴市海绵城市水利技术导则》、《嘉兴市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嘉兴市河道管理办法(修编)》方案。此外,《嘉兴市海绵城市(示范区)考核监测方案》和《嘉兴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平台》正在开展相关工作,为建设智慧海绵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五)建立一套推进体系。一是建立“从上到下、统分结合”的组织领导体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的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指挥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区及相关市级国资公司都成立相应机构,具体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嘉兴市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检查,指挥部挂图作战,每周召开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大建委优势,协调规划、建管、园林市政、住房等部门全方位服务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二是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注重将海绵城市建设与“五水共治”、“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治堵”、“城市有机更新”、“市域外引水工程”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协同推进,统筹谋划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是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实行项目决策程序与审批程序分离,将目前的“串联”审批变为“并联”审批,规划、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提前介入进行预审等措施,提高审批效率。四是建立宣传和培训机制。组织海绵城市进社区、学校、植树节、房博会、节水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借助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技术力量到各县(市、区)进行专题巡回讲座,赴京举办海绵城市专题培训班,让海绵城市理念深入人心。

(六)创建一套考核体系。嘉兴市延续“五水共治”的基础,并根据财政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城市管网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2号),把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各县市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对参与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的区以项目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档案管理、信息报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明确目标、细化分值进行考核。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在全市范围内的推广,从2016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并借鉴示范区海绵城市建设管控经验,探索如何通过规划管控来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二、试点成效

嘉兴市生态本底条件具有地下水位高、土壤渗透能力差、降雨量大且不均等特点。因此,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嘉兴市以水环境治理为主,水安全为辅,采用了以水环境容量为基础,在上游来水达标的前提条件下,明确污染物削减指标,从控制入河污染量和增加水体自净能力两方面着手,形成了“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治水方案,逐步改善城市水生态环境。水安全提升则主要从源头削峰、中途排水管渠能力提升、末端增加调蓄空间三方面入手,结合水利防洪系统,保障城市水安全。经过近三年来的工
程建设,目前,在城市积水排涝和水环境方面有了明显改善,取得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初步成效:

一是积水排涝明显缓解。解决了试点区域内9个内涝积水点问题,近年汛期试点区域内无明显内涝。完成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项目60个,改造完成后总体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7%;排水防涝标准达到30年一遇,年径流污染平均削减率(以SS计)达到46%。试点区域已建雨水利用设施实现雨水直接回收利用21.36万立方米/年。

二是水体水质明显提升。市区贯泾港水源地通过一期湿地改造,饮用水水源水质主要指标提高一个类别,从不符合饮用水源要求到基本符合。2017年73个市控以上监测断面与2014年同期相比,三类及以上水质断面上升了39.6%,四类上升了17.4%,五类及以下下降了66%。

三是居住环境得到改善。通过对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雨污分流、景观提升等进行全面改造,达到生活污水全入网、基础设施全改造、景观档次全提升,大大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在民意调查中,90%以上的群众大力支持海绵城市建设。

四是技术取得创新发展。从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两个方面,寻找适合嘉兴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目前已取得“下凹式”绿地不下凹、高承载力低造价透水路面、玻璃钢沉井模块化泵站、雨水立管断接高位花坛、侧平石成品排水沟等13项技术和产品专利并运用到实际工程中。

雨水收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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